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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中捐赠11.58万亿保险,银保监会成被告

发布时间: 2020-04-08|浏览量:5859

 2020.2.24日,全国抗中,银保监会召开发布发布会,其中有一段由东方卫视记者:关于一些保险公司向医务人员捐赠保险,因很多医务人员因疫情无法现场签署,手续是否合规,赔付情况的问题。

汇保网参阅银保监新闻实录:“保险业向抗疫一线人员累计捐赠总计保额11.58万亿,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中国银保监会两次下发通知,一方面积极鼓励支持保险公司捐赠保险,并豁免了一些捐赠保险品种的限制;另一方面,切实规范保险捐赠行为,要求产品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提取准备金、签订合同和出具保单,包括做好服务,特别是对捐赠的保单及时理赔。。保险机构做出捐赠之后,切实遵守中国银保监会相关的规定,把捐赠保单视同正常的保单同样管理和理赔。在实践中的确也出现了一些比如因为捐赠过程中受捐面积很大,一时联系不上受捐对象的情况,也有投保单位不能第一时间把投保名单提供给保险公司的情况,包括也有您刚才说的医护人员不能第一时间去签合同的情况。对这些问题保险公司和相关方面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同时银保监会也考虑实际情况放宽了相关监管要求,比如对一些保单可以进行一定期限的回溯,实际上也是为了解决刚才你说的这些问题。”

因为此次发布会的信息,李滨将保监会诉至法庭: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中国银保监会此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行政行为,向公众道歉,并主动承担11.58万亿元的惩罚性国家赔偿责任。

汇保网总结李滨状告银保监会原因有三:

一、因为李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申请公开上述保险公司捐赠明细,但银保监会回应相关明细不存在,针对回应,李滨认为该部门在没有具体明细情况下,无法确定11.58万亿元捐赠金额真实性

二、保险公司没有任何法定机构登记公示,也没有公布任何验真信息的渠道,从而作出了无依据的不严谨信息公示行为。

三、《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仅仅是被保险人或收益人获得保险金给付的最高可能性,而“可能性”是不能作为保险捐赠标的,这一行为涉嫌虚假捐赠甚至骗捐。

四、《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捐赠涉及含有死亡保险责任的此类保险合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具有法律认可的保险利益关系,且需要被保险人同意或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李滨认为其以“保险保障金额”的公开宣传误导之词,严重违背了上述《保险法》的规定,存在着误导、欺骗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错误行为。

原告李滨称,自己也是保险消费受害者,曾经饱受保险业不诚信行为的侵害和困扰。因此,他在对中国银保监会的公示信息产生怀疑后,便开始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国保险业实际上的理赔额度仅达到两亿多元,与保险业宣传的11.58万亿元的保险保障金额存在着十万数量级的差距;而且两亿多元的保险赔款若按照扩展责任的意外伤害险来算,仅对应一百万元的保险费,而一百余万元保险费相对应11.58万亿元,其间存在着千亿元数量级别的倍数差距。

如此悬殊的赔款数据差距,李滨认为不仅中国银保监会严重涉嫌其为保险公司的虚假、违法行为背书;而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也存在虚假和违法,已经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违法行为。

汇保网对于公民追求信息公开准确的行为表示赞同,保险行业需要良性发展,离不开监管机构的透明公开管理,此次的捐赠又发生在全名抗疫的战斗当中,一线战斗的医护工作人员有好的后勤保障。汇保网将持续跟进后续发展,并期待监管机构能有更好的措施推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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