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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电动车发生事故身亡,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来自: 东江传媒网| 发布时间: 2021-09-24|浏览量:1327

王先生的妻子骑电动车外出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了碰撞,不幸身亡。但是,在报保险理赔的过程中,却被告知因为这辆电动车是超标的,无牌无照,不予理赔。


王先生回忆,2019年1月20号这一天,妻子李女士开着电动车外出,在惠州大道准备变道时,撞向一辆正在直行的摩托车,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李女士也不幸身亡。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因李女士的变动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所以占主要责任。因为妻子此前在中国人寿购买了一份保险,王先生就想通过报保险来得到一笔赔偿,但是保险公司方面却告知这起事故无法理赔。原来事故发生后,交警就对电动车进行了鉴定。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结果,因为该车未配备人力驱动程序,不具备人力的驱动功能,最终被判定为机动车。但王先生表示,当时购买车辆的时候商家就表示这款电动车是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


提醒大家在购买电动车时应特别注意审核出厂证明等材料,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即超标电动车一旦被认定为机动车,往往就会面临无证驾驶、未上号牌、未投保交强险等违法行为。如果再遇上交通事故,伤残就容易陷入理赔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