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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情况?10年前买的保险以为现在能取保险金 却被告知保期还有37年

发布时间: 2020-08-07|浏览量:687

保险新闻了解到,10年前给儿子购买了一份保险,连续5年共交了2.5万元后又等了5年,本以为现在可以取出了,这时候才发现保期实为47年,还需再等37年。

2010年,孙先生的母亲任女士在西安一家单位上班时,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的业务员马女士去任女士的单位宣传保险产品,任女士给孙先生购买了一份保险。

“我妈说当时业务员介绍这份保险是理财险,连续交5年,每年交5000元保险金后,再等5年就能把保险金取出来,还能拿到分红等。”孙先生说,但他近日去取保险金时被告知保期未到,还需再等37年,如果这个时候取保险金就要扣违约金等费用。“我跟业务员联系后,她不承认自己说过保期只有10年,我现在就希望能正常取出保险金,不想再等37年。”

8月6日,保险资讯记者看到孙先生提供的中国人寿保险单上显示,险种名称为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金额为6350元,保险期为47年,交费期满日为2015年,保费5000元,在最后的声明与授权部分,任女士手写了“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等内容,任女士、孙先生也均签字,投保日期为2010年8月。

8月6日下午,保险行业新闻记者联系到马女士,她说,任女士给其儿子购买的保险类似于养老保险,投保10日后便可领取生存金,每年可领取317元左右,一直领取47年,除了生存金还有分红、现金价值等利润。“刚开始确实和任女士介绍过其他短期保险,有10年的也有5年的,但后来任女士说她担心孩子以后的生活,所以更换成了47年的年金保险,孙先生可以领取生存金至75岁。”

马女士说,任女士可能出现记忆偏差,因为时间过去太久,也没法确定到底是谁记错了,现在只能先安抚客户情绪并积极解决问题。“客户投诉后,客户经理根据合同计算了保险金额等费用,到目前为止孙先生获得的利润刚好回本,如果现在解除合同取出保险金额也不会出现资金亏损,但10年的时间就等于浪费了,所以实际也有时间亏损。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不建议客户现在取出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取生存金,越晚取保险金收益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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